重慶城口縣地磅廠家,賣糧時一般都是用地磅整車稱重,主要以小麥和玉米居多,以前賣糧是用機械磅進行稱重,有經濟人在旁監(jiān)督,現在都改用地磅來稱重,地磅使用起來更加的方便,但是也容易出現問題。
無論什么時候,采用什么工具進行稱重,都不可避免的會出現缺斤少兩的現象,今天就和大家來聊一聊如何鑒別地磅是否作假。
有些人會在車底加東西,這樣空車過地磅時重量會比較多,裝上糧食之后,把車底的東西取下來,糧食的實際重量就會減少,所以一定注意空車是車底有沒有附加其他有重量的東西。
再有就是,我們一般過地磅時,旁邊都會有一間屋子,有人會在屋子里看表,收糧時的人會和賣糧食的人一起進入屋子看表,司機可能會在下車時走在外側,在賣糧食的人看不見的盲區(qū),用一把扳手放在地磅的磅板下面,人站在上面用力一撬,最少五百斤以上。
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都會用一些地磅干擾器,但是這個干擾器是需要操作的,不能離表多遠的距離,或者不能離磅多遠的距離,這些都是有限制的,有的甚至需要緊挨著才能管用。賣糧的人如果比較關注的話,他們是沒有操作的時間和空間的。另外在賣糧的時候,自己裝了多少袋糧食,每一袋有多重,要做到心中有數,就能避免缺斤少兩的現象,再有就是在賣糧時,最少要有兩個人,這樣才能防止收糧的人在過地磅是作假。
只需對著地磅點擊遙控器,就能讓磅上原本二十多噸的貨物瞬間減重3噸,這讓回收廢鋼材的楊某某等三人嘗到了甜頭……
近日,宿松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,罰金五千元;判處陶某甲、陶某乙拘役四個月,緩刑六個月,罰金四千元。
案情摘要
據悉,2019年7月至8月期間,被告人楊某某及其同伙陶某甲、陶某乙先后流竄浙江海寧、湖州等地,以收購廢鋼材等物品為名,利用事先安裝在地磅上的作弊器,通過遙控器人為改變傳感器的量值,讓物品“減重”,從而達到騙取他人財產目的。
8月11日,楊某某帶領團伙成員竄入宿松縣,在與安九高鐵項目部談妥收購20噸廢鋼材的生意后,即安排兩名手下偷偷竄至該項目不磅房,欲將作弊器安裝在地磅上,不料當場被項目部工作人員發(fā)現并報警,該團伙成員隨后陸續(xù)被抓獲。
據楊某某交代,利用作弊器可以控制地磅顯示的數據,能夠使一噸的物品少100公斤;如果是十噸的物品,就可以少一噸的重量。至案發(fā),該團伙共作案4起,從中非法獲利15530元,案發(fā)后楊某某退繳了違法所得。
審理認為
法院審理認為:被告人楊某某、陶某甲、陶某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利用安裝作弊器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產,數額較大,
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在共同犯罪中,被告人楊某某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,應對其參與或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;被告人陶某甲、陶某乙起次要作用,是從犯,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。根據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實、犯罪的性質、情節(jié)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認罪態(tài)度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市場經營中經常出現缺斤短兩的現象,多數人對此見怪不怪,殊不知,多次欺詐數額較大的,將構成詐騙罪受到法律制裁。近些年,關于地磅作弊詐騙的案件屢屢發(fā)生,有些案件不僅涉案金額巨大,而且嚴重威脅計量安全,引發(fā)經濟糾紛,甚至可能引發(fā)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,需要引起重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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